浙江省卫生厅关于重新组建浙江省口腔卫生指导中心的通知
(浙卫发〔2009〕14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口腔卫生工作,理顺和规范口腔卫生业务管理。经研究,决定在原“浙江省牙病防治指导组”基础上,重新组建“浙江省口腔卫生指导中心”。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浙江省口腔卫生指导中心”为非法人单位,中心挂靠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中心办公室人员由口腔医院人员兼任,不另增该院人员编制。
二、“浙江省口腔卫生指导中心” 成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浙江省口腔卫生指导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为我省人民口腔健康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做好全省口腔卫生技术的指导、培训、咨询和宣传;开展口腔疾病的预防和保健工作;做好口腔卫生技术的应用性科研;与各市、县(市、区)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形成口腔卫生业务工作网络。
四、“浙江省口腔卫生指导中心”地址:杭州市延安路395号,邮编310006,电话:0571-87217228,13805736869。
附件:浙江省口腔卫生指导中心成员名单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浙江省口腔卫生指导中心成员名单
主 任
赵士芳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院长
副主任
丁钢强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谢志坚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副院长
办公室主任
陈振忠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设备科科长
办公室副主任
朱赴东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院办副主任
成 员
张新卫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所所长
章荣华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卫所所长
王慧明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口腔科主任
平飞云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口腔科主任
曹之强 浙江省人民医院口腔科主任
张 雄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口腔科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