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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2009年科技工作意见的通知

  (2)切实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全市各级要把科技投入指标列为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一票否决”指标,切实加大财政科技投入,确保市本级科技三项费用达到财政预算支出的1.7%以上。各辖市区也要按照法定比例增长科技三项经费,确保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3)全面提高全社会R&D投入。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尤其是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首购的政策,创造市场需求,扶持创新型企业加快发展,通过积极的财税、金融政策引导全社会加大科技投入,确保大中型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达1.56%,全社会R&D投入占GDP的比重达到1.82%。
  (4)努力争创科技进步“七连冠”。全市组织开展新一轮“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争创工作,努力实现“第七次争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目标,提升全市科技进步综合实力。
  2.大力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
  (5)实施重大科技项目。集中力量推进薄膜太阳能等项目的建设,重点组织实施好绿色能源、交通载运、新型功能材料、生态农业、节能减排等5个重大科技专项,组织实施一批省、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吸引一批国内外重大科技成果来我市转化,培育全市高新技术新的增长点,进一步做大新兴产业、做强优势产业,积极筹备市政府与省科技厅共同举办的“国际薄膜太阳能设备及其技术研讨会”,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产品和掌握核心技术的龙头企业。
  (6)突出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要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实施“中小企业创新应对计划”,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迅速扶持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探索建立重大科技项目担保资金,及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积极发展风险投资,完善金融市场,开辟多种融资渠道,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条件。
  (7)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要大力培育与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力争使我市按新标准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数突破100家。认真组织实施省“841攀登计划”,大力发展和培育绿色能源、集成电路、平板显示组件材料、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新兴产业,引进转化一批相对成熟、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开发一批高新技术产品,全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争取达到1100亿元,占全市规模工业产值的32%以上,努力使高新技术产业的占比提高2个百分点。
  (8)做强做特区域特色产业。要对高技术船舶及其配套领域的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进行超前谋划、纵深部署、加大扶持,做强做特我市高技术船舶及配套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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