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2009年科技工作意见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9〕3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为镇江发展新跨越提供科技支撑,特制定《镇江市2009年科技工作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镇江市2009年科技工作意见
2009年,全市科技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努力提升科技创新在镇江发展新跨越中的支撑引领作用。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为抓手,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支撑引领发展高新技术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为全市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 目标任务
1.第七次争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
2.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0家、省级高新技术产品100个,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超1000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超32%。
3.组织实施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100项,组织实施5个市重大科技专项,不断增强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4.全市科技三项费用达到财政预算支出的1.7%以上,大中型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达1.56%,全社会R&D投入占GDP的比重达到1.82%,向上争取各类科技拨款超亿元。
5.新增2家省级孵化器,新建3-5家省级公共科技服务平台,新建4-5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6.每百亿元GDP专利授权数和发明专利申请数分别达180件和68件。
7. 举办“国际薄膜太阳能设备及其技术研讨会”、“2009中日韩发酵床养殖技术推广会”等产学研活动,正式签订科技合作项目100项。
8.全市科技服务业总收入12亿元。
(三) 重点工作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大力提升科技工作整体水平
(1)加快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科技进步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科技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努力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推动自主创新的组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