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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9〕33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更好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有效防治职业病,进一步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锡政发〔2009〕19号)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有效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促进无锡社会经济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目标

  (一)基本掌握全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的相关情况,建立以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单位为主的数据信息库;

  (二)促进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建立职业病防治网络、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创建一批全市职业卫生示范企业,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三)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评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以及对作业场所的监管,不断规范准入管理和职业健康监护行为;

  (四)建成全市职业病防治信息网络应用平台,利用现代技术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高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效率;

  (五)建立职业病防治监管部门间的协调工作机制,理顺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初步建立起职业病防治工作长效监管机制。

  三、重点工作

  (一)摸清基本情况。各地要对本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进行专项调查,逐一摸清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单位基本情况,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浓度(强度)、接触人数、频度、接触方式、时间和范围、发生职业病的危险程度、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控制效果等情况,建立起以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为主要对象的信息档案数据库,并于2009年4月30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2720516;电子邮箱:wsjf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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