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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经济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经济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成办发〔2009〕7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经济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成都市经济委员会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十一届市委常委会第44次会议精神,将成都市中小企业局并入成都市经济委员会。市经济委员会是主管全市工业经济和经济运行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职责。
  1.将市中小企业局的全部职责划入市经济委员会。
  2.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的全市清洁汽车行业规划和建设管理;全市天然气用气指标转报;加油站、油库等项目的核准和转报;组织实施全市加油站特许经营权出让工作等职责划转市能源办公室。
  3.将市建设委员会承担的天然气设施规划、建设;天然气经营企业的行业管理;CNG加气站经营权的转让等职责划转市能源办公室。
  (二)取消职责。取消市级审批权限以上技改项目招投标审核、资源综合利用(含电厂)认定、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确认、四川省“小巨人”企业申报、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申请、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改善环境、投资类)申请、国家和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煤炭技术改造专项审批、煤炭专项资金审批等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项目。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经济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监测和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调节全市工业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目标和政策;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草拟本市工业经济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监督执行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产业政策、规范和标准;指导产业、行业和产品结构调整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工业经济宣传工作,发布重大经济信息。
  (三)组织推进机械汽车、电子信息、航天航空、核能、轻工纺织、食品饮料(农副产品加工)、化工、生物医药、冶金建材等重点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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