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调查方法
此次调查继续使用由农业部编制的一村一品统计调查程序软件,统计软件统一配发到各州、市、县(市、区)农业部门,以县(市、区)为起报单位,各县(市、区)组织符合一村一品专业村(乡镇)条件的行政村和乡镇填报基础表,审核无误后使用统计程序统一录入。一村一品专业村填报一村一品专业村发展情况调查表;一村一品专业乡镇填报一村一品专业乡镇发展情况调查表;对于具有一村一品专业村又符合专业乡镇条件的乡镇,须同时填报一村一品专业村发展情况调查表和一村一品专业乡镇发展情况调查表;县市区基本情况表要求所有的县市区填报。
四、数据上报
统计调查工作由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各县(市、区)认真组织调查、填报、收集和审核,统一汇总后将数据上报州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各州市汇总后于2009年3月20日前将统计数据及分析报告上报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E-mail:ynnyscc@126.com)。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做到调查全面、数据真实、填报规范、上报及时。畜牧、渔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农业部门完成统计调查工作。
(二)认真负责。各地统计人员要认真学习研究统计程序及方法,结合本地实际,对符合条件的一村一品专业村(乡镇)组织统计调查,不符合的就不纳入统计调查范围,严格按照统计软件要求,避免误填、误报、错填、错报、重报等现象发生,减少工作量。各州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汇总上报数据进行仔细审核和校验,并对统计调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分析,形成有分析、有问题、有建议的统计分析报告。
(三)确保质量。安装2008年度统计软件时需将上年统计程序卸载后重新安装(请勿多台电脑安装、录入),统计所涉及的数字为2008年底的数字,并采取现价填报。各地要认真总结以往统计取得的经验与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好数据收集、填报和审核工作,尤其注意计量单位、小数点等细节,严格按软件规范格式填报,未调查清楚或无法填写的项目,保留空格。
(四)其他事项。统计光盘配发至各州、市、县(市、区),每州市、县(市、区)一张,没有配发统计软件但已独立管理的开发区、经开区等,请各地将其纳入原行政区域进行统计。新的调查报表、指标解释、注意事项、操作指南及教学光盘内容可登录云南农业信息网(www.ynagri.gov.cn)的“通知公告”栏目查找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