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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四)隐患排查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深入推进。各地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08]63号)和《湖北省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鄂建文[2008]90号)的要求,按照“企业为主、分级负责、部门督办”的原则,组织开展了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全省各地共集中排查建筑工程8617项,共查出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15736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233项,已完成整改15643项,整改率达99.4%,其中重大隐患全部整改完毕;查出燃气安全隐患138处,整改138处,整改率达100%。各地从建立健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出发,强化了建筑施工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建筑临边、深基坑等的规范管理,结合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推进隐患预防和整改。武汉市加大危险源管理,对隧道、地铁等重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全程监控,及时杜绝了一起重大隐患,并对全市建筑施工塔吊、施工电梯登记造册;恩施州实行施工现场外立面、起重机械、定型转料平台的规范化管理;襄樊市加大对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的检查,并设计推广了物料提升机与转料平台层门的电气联锁装置,从技术上解决了防护门不按规定关闭的问题;黄石市采取各县轮换组织召开市级文明施工现场观摩会,有效推广新技术、新标准;十堰、荆门、黄冈、孝感、随州、天门、咸宁等地以防护脚手架的搭设为突破口,全力提升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五)安全技术指导和培训落到实处。2008年,各地针对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偏弱,技术素质较低的现状,继续抓好安全技术指导和从业人员培训。在督促施工企业做好三级教育的基础上,采取集中统一教材培训、组建农民工夜校和提供学习资料等方式,积极开展施工现场的安全常识教育培训活动,据统计,2008年全省已创建农民工200多所,培训安全技术人员达12万余人次,此外,对1万余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了考核换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地区发展不平衡。从全省情况看,安全生产管理强度和安全生产水平整体呈上升趋势,但各地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部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能力提升缓慢,已经远远落后于全省安全生产发展步伐。市州与县市层面的监管力度和强度层层衰减的现象依然普遍,尤其是洪湖、竹山、利川连续两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层级管理还有差距。
  (二)部分地区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不足。目前,各地主要依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大检查和监督巡查来排查整改安全生产隐患,但对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的建立、分级监管、跟踪督办等后续工作跟进不及时,隐患整改措施不到位,导致部分地区同类事故反复发生。另外,对违法违规行为打击不力,促进安全生产管理的激励机制不足,致使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安全职责缺乏足够的动力,隐患整治的全面性、经常性难以保证。
  (三)部分地区安全监管工作强度不够。一是管理制度、技术标准执行上还存在“地区特色”,一些明显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现象,在部分地区习以为常,得不到有力打击;二是监督管理程序执行不够到位,不办理安全监督手续的工程依然存在,开发区、高教园区实施封闭管理的现象仍然存在;三是部门联动力度不够,建筑市场整治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整治的同步性尚显不够,致使监督执法多局限于安全隐患的整治,从根本上遏制和打击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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