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镇江市2009年旅游工作意见

  2. 推进区域旅游合作。充分利用地缘、人文优势,做好与南京、无锡和上海的旅游互动,实施“百万南京人、镇江来串门”和“无锡人游镇江”旅游市场计划,启动与上海的区域旅游合作。紧扣后“奥运”效应,推进“长三角”、“泛长三角”城市合作。抓住“世博会”举办契机,加大与海内外其他客源地的协作与互动。

  3. 创新宣传推介手段。①实行异地代理制。编排精品旅游线路,异地试办“镇江旅游之窗”门店。②开展网络促销。发挥旅游信息网络范围大、效果好、速度快、受众广等优势,与移动公司合作,开办彩版“旅游手机报”;结合镇江旅游网升级改造,充分运用江苏12301旅游信息库数据,强化网络宣传功能,加大网络促销力度。③实施外地“过夜游客倍增”计划,对组织和接待来镇江旅游的旅行社实行奖励。

  (三)做大做强旅游企业,增强市场综合竞争力

  发挥旅游行业监管和协会协调作用,切实把加强旅游业创优工程。

  1. 提升旅游景区档次。加强旅游景区(点)的联合和产品组合,促进跨区域精品旅游项目开发。推进旅游景区(点)的提档升级,注重旅游与文化、宗教资源的有机结合,重点支持和扶持新评定为国家5A级、4A级景区(点)。

  2. 促进旅游饭店做优。积极引进国际知名饭店管理集团,重点建设一批高档商务酒店、主题酒店。从各个方面大力引进或委托全球酒店集团300强、中国饭店业集团20强的著名饭店集团来镇江宾馆、饭店管理。

  3. 增强旅行社实力。鼓励旅行社争创“江苏省十强旅行社”、“全国百强旅行社”。鼓励有实力、有知名度的国内外旅行社来我市合资控股,提升旅行社经营水平。引导和支持旅行社整合旅游要素,实现旅游专业化、集团化经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金融危机给旅游带来的影响,采取应对措施,坚定振兴镇江旅游的信心。积极发挥市旅委会监管、协调作用,对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动工前加强论证,建设中全力推进,引导健康有序发展。把旅游产业发展纳入市、辖市(区)目标考核和党政主要领导业绩考核。重点旅游乡镇的考核加大旅游权重。

  (二)创新体制机制

  加快涉旅单位改制步伐,组建拥有景区、酒店、购物为一体的旅游集团。统一包装重大旅游项目,多渠道融资,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扶持;鼓励金融部门向发展潜力大、前景好的重点旅游项目提供贷款支持;引进境内外战略合作伙伴投资旅游业。加大政策扶持,制定并出台镇江市市区旅游接待奖励办法和促进旅行社、旅游宾馆发展措施。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