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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安监管办〔2009〕12号)


各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浙江省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日

浙江省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特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方针,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继续以“三个零增长”为总目标,以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为着力点,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依法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确保实现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三个零增长”,并力争有所下降;确保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三率”稳步下降;确保不突破国务院安委办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通过积极有效措施,实现隐患排查和治理成果进一步巩固,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意识进一步强化,安全投入进一步加大,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控机制更加健全,源头防范措施更加有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三、主要任务
  根据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2009年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把落实安全责任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灵魂,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在落实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监管责任的同时,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府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指导督促下级政府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纳入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严密科学的考核办法。坚持安全发展,履行好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切实加大政府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或基金,用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等。严格实施行政问责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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