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通信管理局作为自然村通电话工程建设的牵头单位,针对2008年我市工程任务重、时间紧、地域广的特点,及早统筹规划,制订《2008―2009年自然村通电话工程实施方案》。确定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为2008年承担自然村通电话工程的通信运营企业,及时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职责。
承担自然村通电话工程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按照《2008―2009年自然村通电话工程实施方案》明确的各项任务、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推进实施,分别成立以公司领导任组长的自然村通电话工程领导小组,下设专门机构全面负责自然村通电话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各地分公司也成立相应机构,由分公司经理亲自“挂帅”,落实建设任务。在两家公司的积极努力下,2008年工程任务提前圆满完成,为我市农村通信基础设施的改善、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定期检查,协调解决企业困难。
市通信管理局定期开展进度检查工作,深入自然村通电话工程建设“第一线”,开展实地调研,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对完成自然村通电话任务的区、县(自治县)进行严格的验收,查看自然村通电话基站建设情况,检查自然村通电话证明材料,逐一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包干片区范围内“无遗漏,全覆盖”。
受暴风雪和地震灾害的不利影响,工程建设期间出现了建设材料涨价、缺货、建设队伍缺乏、人力成本上升等不利局面,使2008年自然村通电话工程的实施难度大大增加。为此,市通信管理局加大协调和监督力度,承担工程任务的两家通信运营公司不惜加大建设成本,采取重新组织货源、紧急从外省调运材料等多种措施,较好地保障了自然村通电话工程任务的按时完成。
(四)加强宣传,使“村通工程”的建设推广深入民心。
工程组织和实施单位充分借助报刊、电视和网络等媒体,采用专题报道、“村通心机惠农”活动等方式,宣传自然村通电话工程在惠农、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使该项工程的推广深入民心。
2009年,市通信管理局、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面临的问题,尤其是部分区县(自治县)存在的征地费用价差过大、电力引入模式尚未理顺等问题,特事特办,保证工程的顺利推进。承担任务的两家通信运营公司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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