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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办发〔2009〕2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09年春节黄金周期间,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强化安全监管,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止,确保了春节黄金周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目前,春运仍处于高峰期,煤矿节后即将复工复产。为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2009年1月25―31日,全市共发生死亡事故20起、死亡24人,与去年同比增加死亡事故6起、死亡4人,分别上升42.8%和20%;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全市安全生产还存在许多问题:春运安全宣传氛围不浓厚;农村客运超载严重;高速公路行车秩序较为混乱;铁路交通安全监管乏力;烟花爆竹非法生产有所抬头;公众聚集场所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对此,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保持清醒头脑,高度重视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情绪,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当前特别是元宵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认真分析评估,按照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找准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突破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特别是要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进行认真分析,提出针对性的事故预防对策,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二、加强领导,恪尽职守,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分兵把口,组织力量,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督查工作,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交警、交通、安监、消防、海事、旅游、质监等部门要组织足够的执法力量,深入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认真开展检查督查,加强各行业的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涉及人身安全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要组织精干力量,深入排查,全面查找漏洞和隐患,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督促做好防范工作。对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要加大打击非法生产、非法营运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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