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奖励2008年度支持重庆经济发展成绩显著的金融机构的通知
(渝办发〔2009〕2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重庆金融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渝府发〔2006〕114号)和《金融机构支持重庆发展评价奖励试行办法》(渝金融办发〔2008〕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对2008年度支持重庆经济发展成绩显著的23家金融机构给予奖励。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获奖单位
(一)金融贡献奖(一等奖)5家。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二)金融贡献奖(二等奖)8家。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办事处
中信建投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重庆管理部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三)金融机构奖(三等奖)10家。
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市分行
重庆先融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重庆管理部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二、奖金分配原则
获奖金融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按不高于奖金总额40%的标准分配奖金,具体分配方案和奖励结果报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