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财政动态监控。通过制度创新和技术革新,使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掌握所有通过公务卡支付的详细信息,实现公务支出的“阳光消费”。
(三)方便预算单位用款。减少传统现金结算方式存在的各种问题,提高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和效率。
(四)分步实施注重实效。在符合上级要求的前提下,整体设计公务卡制度改革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地予以推行。方案设计中要结合我市现状,利用现有资源,注重降低改革成本,力求取得实际成效。
四、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公务卡的开立与管理。公务卡是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贷记卡。为确保公务卡支付的安全性、独立性及有效性,公务卡由预算单位集中申办并使用全省统一的卡面和标识,个人最高信用额度为2万至5万元。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预算单位应与代理银行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二)公务卡的使用范围。预算单位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务支出,包括办公用品、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交通费、招待费等零星购买支出,原则上应当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公务支出时应优先选择具备受理银行卡功能的供应商。
(三)公务卡的报销流程。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支出后,持卡人应当同时提供报销凭证(发票)和银行卡付款单据(POS机小票),预算单位按照规定的财务报销程序进行审批,与银行消费信息核对无误后,将资金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划转到公务卡账户。同时,由代理银行将相关支付信息导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预算单位根据导入的支付信息生成支付申请,并将上述报销单证作为原始凭据一并登记入账,向会计结算中心办理结报手续。
(四)公务卡的监督管理。预算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公务卡使用、报销、对账等操作规程,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卡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
五、改革的配套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精心筹划,把推行公务卡制度作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切实抓好组织、协调、动员、培训及落实等工作。
(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杭州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财政部门、人民银行、预算单位、代理银行、监察部门、审计部门等在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中的相关职责。
(三)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公务卡支付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结合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系统的建设,实现公务卡结算透明、高效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