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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杭州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杭州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9〕3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财政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拟订的《杭州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九年二月一日

杭州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方案
(市财政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为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我市市级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公务支付透明度,加强财政监督,方便单位用款,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国家金库杭州市中心支库关于杭州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320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的通知》(杭银发〔2008〕214号、浙财库字〔2008〕16号)、《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9〕17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支付结算办法〉的通知》(银发〔1997〕393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的必要性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构建公共财政、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些违规和不规范操作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与此同时,通过提取现金规避监管的现象仍然存在。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积极努力,建立以推行公务卡应用为抓手、构建预算执行监控体系为目标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
  二、改革的总体目标
  坚持公共财政改革方向,以公务卡及电子转账支付为媒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现代国库管理信息系统为支撑,逐步应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最大程度地减少单位现金支付结算,强化财政动态监控,健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实现“银行授信额度,个人持卡支付,单位报销还款,财政实施监控”的目标。
  三、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完善单一账户体系。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向公务卡账户直接划款,进一步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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