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长安委明电[2009]1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近一段时期来,我省连续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教训十分深刻。
2009年1月14日晚23时40分,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直属二处在吉林市桦甸矿业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井壁上结冰突然脱落砸在罐笼顶部,将顶部保险盖一侧砸坏并脱落,4名乘坐罐笼升井的作业人冲落下井,造成4人死亡。
2009年1月15日18时26分,梅河口市营白公路103线,省旅游汽车集团公司一辆由长春开往靖宇的大客车发生翻车事故,致8人死亡,38人受伤。
2009年1月18日,吉林省松原市泰和花炮销售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发生爆炸事故,导致部分库房倒塌,4人轻伤,初步统计经济损失约100多万元,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以上事故说明,春节临近,自然气候比较恶劣,生产经营和车流、物流速度加快,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为吸取事故教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部署
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识到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吸取上述三起事故的教训,研究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防范措施,对安全生产责任进行再细化,对安全生产任务进行再明确,全面落实和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目前,全市上下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要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坚决取缔关闭各类不具备条件的非煤矿山,打击越界开采行为。重点抓好尾矿库、炸药库、排土场、采空区、露天边坡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要进一步规范煤矿生产行为,特别是要严防和杜绝节日期间抢任务、突击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切实加大对已关闭矿井、报废矿井、基建矿井及停产整顿矿井的巡查和监控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生产。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冬季停产检修的安全管理。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切实防范翻车泄漏、爆炸和污染事故的发生,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被盗、丢失、流散或泄漏。 春节是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高发期。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对非法经营活动要予以严厉打击。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节前要组织力量,对商场、医院、影剧院、饭店、宾馆、酒吧、学校、旅游景点、网吧、城市广场等公众聚集和商贸服务场所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坚决防止火灾和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对危险路段的交通管理和整治,加大资金投入,做好冬季冰雪、冻雨等恶劣气候条件下路面养护工作。要严厉查处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农用车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建筑、水利、质监等行业也要加强检查,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