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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

  11、提供创业信息和技术服务。简化手续,优化创业环境,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和限时办结等制度,为农民工回乡创业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及时、高效、便捷的服务。各地要依托乡镇劳动保障站所,免费为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提供创业培训、项目信息、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咨询等服务,提高返乡农民工的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三、强化返乡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12、及时将返乡农民工纳入培训范围。各地要尽快落实农民工培训任务和资金额度,将返乡农民工纳入培训范围,及早开展培训。省劳动保障厅、农业厅、扶贫办要加强与国家部委的沟通,2009年2月5日前要将“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项目2009年度培训任务预分到各省辖市。各省辖市要在2月15日前将培训任务及资金及时下达各县(市、区),各县(市、区)要在2月25日前将培训任务落实到定点培训机构。省辖市财政部门要抓紧印制培训券并及时下发。
  13、加大农民工培训投入并加强管理。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增加就业资金投入。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培训所需资金按实际需求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确保农民工培训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定点培训机构要根据市场及返乡农民工的实际需求,科学设置培训专业,延长培训时间,确保培训质量。对培训期限3个月以上的,可适当提高培训补贴标准。劳动保障、农业、扶贫等部门要建立培训机构信息通报制度,提高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率。
  14、开展分类培训。坚持以技能培训为主,积极创新培训方式,推广培训机构与乡(镇)村联合培训和送职业培训下乡等培训模式,降低农民参加培训的成本,方便农民就地就近参加培训。对从事农业生产的返乡农民工,要搞好新型农民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对仍拟在二三产业转移就业的返乡农民工,着力开展3-6个月的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对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要着力提供创业能力、市场经营知识的培训。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开展面向青年返乡农民工的全日制职业教育,返乡农民工学员按政策享受国家助学金。可实行学分制和学分银行制度,允许返乡农民工学员分阶段完成学业。
  15、做好返乡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进一步下放职业技能鉴定权限,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力度,充分发挥职业资格证书在引导农民工提高素质和促进就业中的积极作用。对参加技能鉴定的农民工,要减免职业技能鉴定费,免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费用。
  四、依法做好农民工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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