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万立方米混凝土砖、蒸压加气砌块项目备案的通知
(赣发改工业字[2009]124号)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利用冶金渣年生产60万立方米建材产品项目备案的请示》(新钢股文[2009]6号)收悉。根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经研究,同意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冶金渣新建年产60万立方米混凝土砖、蒸压加气砌块项目予以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渣业公司。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一条年产30万立方米钢渣矿渣混凝土砖生产线及相应辅助设施、一条年产30万立方米冶金渣蒸压加气砌块生产线及相应辅助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000万元,流动资金500万元。项目资本金2475万元,占总投资的45%,由企业自有资金解决,其余3025万元资金申请银行贷款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