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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钢渣处理工程备案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钢渣处理工程备案的通知
(赣发改工业字[2009]98号)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钢渣处理工程备案的请示》(新钢股文[2009]1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经研究,对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钢渣处理工程予以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渣业公司。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一期建设一条规模为116万吨/年钢渣热闷、磁选、筛分生产线,主要内容包括:钢渣热闷装置、加工筛选装置、水处理系统、水电气等公辅设施;二期拟建设一条规模为320万吨/年钢渣矿渣复合粉生产线,其中钢渣粉80万吨,矿渣粉240万吨,主要内容包括:原料烘干系统、粉磨系统、储存系统、环保设施、水电气等公辅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776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74142万元,建设期利息1673万元,流动资金1950万元。项目资本金35037万元,占总投资的45.1%,由企业自有资金解决,其余42728万元资金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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