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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放心投入品专项执法百日行动的通知


  (二)开展农业投入品执法监测。坚持执法抽样取证、质量监督抽查、例行监测有机结合,增加监测频次,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流通和农产品生产基地用料、用药环节质量监管,重点监控群众反映多、问题突出的区域和企业。及时发布抽查结果,依法处理不合格的农资产品和违规行为。发布预警公告,提醒广大农民不要购买不合格的农资产品。

  (三)强化行政执法。种子方面,重点查处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他种品种种子、经营散装“两杂”种子、未审先推、不履行法定义务建立经营档案和退出品种继续上市销售等违反《种子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农药方面,重点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假冒、伪造、转让农药登记证号以及销售、使用毒鼠强等违反《农药管理条例》的行为。肥料方面,重点查处生产经营未经登记的复混肥、配方肥、有机肥和有效成分含量不达标等违反《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行为。兽药方面,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兽用生物制品、无证经营兽用生物制品以及养殖环节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兽药等违反《兽药管理条例》的行为。饲料方面,重点查处违法添加禁用饲料添加剂和化合物等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件》的行为;各地要建立完善相应机制,严查重处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的行为。

  (四)探索构建农资信用体系。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者的行为,增强守法意识,强化行业自律,做到诚实经营、守法经营、合法经营。以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的资格、守法程度、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违法事实等信息和监督抽查结果为主要内容,探索农资生产经营企业或业主信用评价制度,对严重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经查证属实的企业或业主予以曝光,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或业主录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控;开展“黄牌”示警,探索推行退出机制。同时,对无违法记录、社会评价高、信誉可靠的企业和产品面向社会公开推荐;命名一批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诚信生产经营户,树立一批遵纪守法典范。“行动”结束后,市里将集中开展一次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代表警示教育活动,大力普及农业法律常识,进一步增强企业或业主的守法意识。

  五、行动方式。本次“行动”由法律法规授权规定的市和区县(自治县)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执法主体具体实施,相关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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