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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2.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卫生强市的考核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尽快启动并全力推进我市的创建工作,以创建工作为载体,全面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力争在全省首批创建成为卫生强市。各县(市)、区政府参照卫生强市、强县考核办法,结合各地实际,制订卫生强乡镇(街道)考核办法、考核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将卫生强乡镇(街道)创建工作作为卫生强县(市)创建工作的基础工作抓好抓实。(分管领导:陈树生,责任处室:办公室等)
  三、全面贯彻落实2008年全省中医药工作大会精神
  3.全面系统地梳理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现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制订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建立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加快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分管领导:张乐鸣,责任处室:医政中医处、规财处、妇社处等)
  四、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4.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应急部门合作机制和专家辅助决策机制。开展卫生应急管理培训和实战演练,实施卫生应急队伍标准化装备工作,提高卫生应急管理、决策和应对能力。(分管领导:干爱玲,责任处室:应急办)
  5.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制订实施全市院前急救三年建设规划,力争全市院前急救机构和网络布点、设备配置和人员编制等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确保所属区域的院前急救任务顺利完成。(分管领导:张乐鸣,责任处室:医政中医处)
  6.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绩效评估试点,提升工作内涵和效能。强化公立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责任,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互派医师工作制度,促进医防整合。进一步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预防控制。认真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保持高水平免疫接种,提升免疫规划服务质量。加强慢性病防治,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慢性病的网络直报工作,推进社区慢病规范化管理。制定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入推进社区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启动心理健康促进工程。(分管领导:干爱玲,责任处室:疾控处、妇社处)
  7.根据国家和省新一轮机构改革方案,有序推进我市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抓紧完成全市卫生监督队伍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根据新的形势和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基层卫生监督体系架构和工作重心。(分管领导:干爱玲,责任处室:卫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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