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依法妥善处理集体协商争议
集体协商的目的是为了妥善处理双方的争议。工会在与企业开展协商解决职工群体性争议时,应当代表职工积极争取合理要求。对职工提出的过高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要求,工会应耐心细致做好说服教育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在协商过程中如果双方意见发生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依法请求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在此期间,工会应当引导教育职工采取合法有序的方式理性表达诉求,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6、依法加强企业集体协商工作指导
上级工会应当积极主动地指导、帮助基层工会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必要时可以派员观察集体协商活动,督促集体协商过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上级工会接到基层工会上报的可能影响劳动关系稳定的重大情况后,应当立即到现场了解情况,帮助、指导基层工会开展集体协商。如果已经发生了群体性停工、怠工、集体上访、堵塞交通等事件,上级工会应当积极引导职工启动集体协商的程序,并代表职工与企业方进行交涉,使争议、纠纷纳入法治化解决的轨道。
三、切实加强开展集体协商化解企业群体性纠纷的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开展集体协商化解企业群体性纠纷工作,要明确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对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和参与,对重大企业群体性纠纷要明确专人跟踪或直接参与集体协商,依法调处和解决当前企业遇到的困难和职工要求迫切解决的主要问题,防止矛盾和事态的扩大,努力把企业群体性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和有序状态。
2、加强协调,共同推进
各级工会在开展集体协商化解企业群体性纠纷过程中要积极主动、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在取得共识的基础上,积极有序地共同推进集体协商,不断提高通过集体协商化解企业群体性纠纷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加强宣传,正面引导
各级工会要及时总结开展集体协商化解企业群体性劳资纠纷的成功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引导企业在实施裁员、减薪方案之前必须经过集体协商程序,防止和避免企业群体性纠纷事件的发生。要进一步加大对职工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引导职工通过集体协商机制表达合理诉求及理性维权,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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