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日常体育成绩考核评价标准
2.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
3.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耐力与定量项目成绩评价标准
4.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定性项目成绩评价标准与要求
附件1:
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日常体育成绩考核评价标准
一、评价内容
学生日常体育成绩评价内容由体育学习态度(7分)、体育学习能力(8分)、体育学习效果(5分)三方面组成。日常体育成绩评价满分为20分。
二、评价标准与分值
1.体育学习态度
由体育学习出勤和体育学习表现两部分构成。
(1)体育学习出勤
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课、体育活动课、广播操总体出勤率达到95%以上(4分),达到90%以上(3分),80%以上(2分),70%以上(1分),70%以下(0分)。
(2)体育学习表现
学生上体育课时总体表现认真,努力完成教师布置的体育学习任务;参加班级或学校集体性体育活动时总体表现积极,努力结合自身特点或发挥自身特长进行锻炼。整体评价优秀(3分),良好(2分),合格(1分),不合格(0分)。
2.体育学习能力
反映学生体育与健身课程的学习情况,学校应按照《体育与健身课程标准》的要求进行教学与评价,并体现学生在原有基础上的进步。学年总评体育成绩85分及以上为优秀(8分),75分及以上为良好(7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6分),59分及以下为须努力(4分)。
3.体育学习效果
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内容和标准,对学生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与运动能力进行综合评价,按照测试结果给予相应分值,优秀或良好(5分),合格(4分),不合格(3分)。
附件2:
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
考生登记号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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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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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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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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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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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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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原
因及病
史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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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单位
诊断结论
| (由学校确认伤残鉴定或医疗单位证明原件后,将复印件附后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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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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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主任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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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育教师与
卫生保健教师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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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意见
| 日常体育考核分数: 校长签章: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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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办
意见
| 日常体育考核分数:
统一体育考试分数: 招办负责人签章:
总计分数: 招 办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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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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