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加强不明原因肺炎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杭卫办〔2009〕3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市直管医疗机构:
根据目前我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我局已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人禽流感等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杭卫发[2009]3号)等文件,并提出工作要求。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工作的紧急通知》(浙卫发[2009]9号)、《关于发布我省人禽流感疫情橙色预警的通知》(浙卫发[2009]10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执行。
一、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发热门诊的规范化设置和管理,严格执行预检分诊等制度,严格执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加强发热门诊工作的各项要求。
二、各医疗机构要依法加强疫情监测及信息报告制度,强化会诊报告制度,严格执行诊断与报告标准,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实行逐级报告。
三、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要认真组织当地专家组和管辖的医疗机构的业务知识培训,各医疗机构要组织全员进行不明原因肺炎诊疗知识培训。
四、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要组织行政人员、有关专家对辖区内开设发热门诊定点医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五、加强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院领导和市级、院级专家保持通讯畅通。
六、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要将辖区内开设发热门诊的定点医院名单、各市级和直管医疗机构将院内专家组名单于2009年1月23日前报我局医政处,联系电话:87011680,传真:87060753,邮址:yizhen101@yahoo.com.cn。
附件:杭州市不明原因肺炎防治专家组名单
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杭州市不明原因肺炎防治专家组名单
姓 名
| 单 位
| 专 业
| 职 务
|
李佩璋
| 市一医院
| 心内科
| 组长
|
刘长文
| 市一医院
| ICU
|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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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美先
| 市一医院
| 感染科
| 成员
|
任自力
| 市一医院
| 呼吸科
| 成员
|
王洁华
| 市一医院
| 儿科
| 成员
|
黄先玫
| 市一医院
| 儿科
| 成员
|
陈文辉
| 市一医院
| 放射科
| 成员
|
李 旭
| 市二医院
| 呼吸科
| 成员
|
黄美健
| 市三医院
| 呼吸科
| 成员
|
徐俭朴
| 市红会医院
| 呼吸科
| 成员
|
王孙荛
| 市红会医院
| 儿科
| 成员
|
楼雅芳
| 市中医院
| 呼吸科
| 成员
|
吴 玲
| 市中医院
| 儿科
| 成员
|
刘寿荣
| 市六医院
| 传染科
| 成员
|
吕铁锋
| 市六院
| 传染科
| 成员
|
施世锋
| 市疾控中心
| 流行病
| 成员
|
邓 晶
| 市疾控中心
| 流行病
| 成员
|
谢 立
| 市疾控中心
| 流行病
| 成员
|
倪晓平
| 市疾控中心
| 流行病
| 成员
|
黄志成
| 市疾控中心
| 微生物检验科
| 成员
|
叶 荣
| 市疾控中心
| 微生物检验科
| 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