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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武隆县文复乡等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武隆县文复乡等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渝府〔2009〕14号)
武隆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设立武隆县文复等四个民族乡的请示》(武隆府文〔2008〕99号)和《关于和顺乡撤乡建镇的请示》(武隆府文〔2008〕130号)收悉。市政府同意你县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
撤销4个乡,设立4个民族乡
撤销文复乡、石桥乡、浩口乡、后坪乡,设立文复苗族土家族乡、石桥苗族土家族乡、浩口苗族仡佬族乡、后坪苗族土家族乡,4个民族乡的行政区域、隶属关系及乡政府驻地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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