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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厅IC卡道路运输电子证件应用管理规范(试行)


  (三)各地级以上市交通局(委)制定辖区内的空白卡片领用计划,报厅公路运输管理处审核。洗卡中心按照经厅公路运输管理处审核后的发放计划,发放初始化后的空白卡片。

  (四)各地级以上市交通局(委)应当妥善保管在发证过程中产生的废卡,每半年统一造册向厅公路运输管理处申请核销并交回废卡,由洗卡中心按照规定的要求销毁。

  (五)省交通厅统一配置维护各地发卡所需的硬件设备。各地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硬件设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在省运政信息系统中登记造册,并每半年更新设备使用管理情况一次以备维护检查。

  三、IC卡道路运输证

  (一)发证机关在受理发放IC卡道路运输证的申请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数码和纸质照片(格式要求见附件4)、车辆行驶证原件以及加盖车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要求的,将其资料输入省运政信息系统,打印《广东省运政系统业务申办信息确认表》(详见附件5)交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发证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为申请人发放IC卡道路运输证。发放IC卡道路运输证应当同时发放纸质道路运输证。

  发证机关为变更车属单位的申请人发放新的IC卡道路运输证的同时,应当收回旧的IC卡和纸质道路运输证。

  IC卡或者纸质道路运输证遗失的,经营者均须在地级以上市报刊上登报声明作废,并向原发证机关提交登报声明原件申请补办。

  (二)由于污损、政策变动等原因重新打印IC卡道路运输证的,原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回旧证后2个工作日内重新发放与原证号码相同的IC卡道路运输证。

  (三)车辆注销报废的,由原发证机关收回IC卡和纸质道路运输证,并向经营者出具回执。

  (四)现阶段在广东省范围内以使用IC卡道路运输证为主,省内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只需检查IC卡道路运输证。经营者在省外应当同时携带IC卡和纸质道路运输证。

  广东省将逐步取消纸质道路运输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IC卡从业资格证

  (一)发证机关在受理IC卡从业资格证申请时,应当审验以下材料:

  1.交通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要求提交的申办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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