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部
写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不能只写地市院名;如果是涉外案件,要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字样。
2.原审被告人基本情况
被告人年龄、出生日期、住址等;被告人的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刑满释放或者假释的具体日期等。
3.诉讼过程、生效判决或裁定概况
如果是一审生效判决或裁定,不仅要写明一审判决或裁定的主要内容,还要写明一审判决或裁定的生效时间。如果是二审终审的判决或裁定,应该分别写明一审和二审判决或裁定的主要内容,此外,还应该写明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原因。
4.对生效判决或裁定的审查意见(含事实认定)
(1)事实认定与证据
对于原审判决、裁定中认定的事实或新发现的事实、证据,应该作比较详细的介绍。
(2)审查意见
这一部分的内容是检察机关对原判决(裁定)的审查意见,目的是明确指出原判决(裁定)的错误所在,告知再审法院,检察院抗诉的重点是什么。这部分要观点鲜明,简明扼要。
5.抗诉理由
针对事实确有错误、适用法律不当或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等不同情况,述写抗诉理由。
(1)如果法院认定的事实有误,则要针对原审裁判的错误之处,提出纠正意见,强调抗诉的针对性。对于有多节“犯罪事实”的抗诉案件,只叙述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当的部分.认定没有错误的,可以只肯定一句“对……事实的认定无异议”即可。突出检、法两家的争议重点,体现抗诉的针对性。对于共同犯罪案件,也可以类似地处理,即只对原判决(裁定)漏定或错定的部分被告人犯罪事实作重点叙述,对其他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可简写或者不写。
关于“证据部分”,应该在论述事实时有针对性地列举证据,说明证据的内容要点及其与犯罪事实的联系。
刑事抗诉书中不能追诉起诉书中没有指控的犯罪事实。
如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应在抗诉书中予以论述。
(2)如果法院适用法律有误,主要针对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论述应该如何认定行为性质,从而正确适用法律。要从引用罪状、量刑情节等方面分别论述。
(3)如果法院审判程序严重违法,抗诉书就应该主要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逐个论述原审法院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事实表现,再写明影响公正判决的现实或可能性,最后阐述法律规定的正确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