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人股股东股权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A”)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分别与北京××××中心(下简称“B”)和北京××××有限公司(下简称“C”)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A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社会法人股______股,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根据A与B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A拟将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______股转让给B,转让价格每股人民币____元,合计转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根据A与C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A拟将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______股转让给C,转让价格每股人民币____元,合计转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B将持有公司社会法人股______股,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成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C将持有公司社会法人股______股,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A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