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经济和技术部关于进一步促进双向投资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经济和技术部(以下简称双方)愿在2012年8月30日举行的第二轮中德政府磋商框架下加强双边经济关系与合作。双方高度评价中德经济合作联委会的作用和联委会第15次会议取得的成果,本次会议的重点议题是双向投资。
双方一致同意,今后将继续共同支持中德两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双方致力于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两国经济关系。有鉴于此,双方一致声明如下:
一、德国联邦经济和技术部非常欢迎中国企业不断增长的对德投资兴趣,在德国创造就业岗位和开拓德国与欧洲市场。在过去几十年里,很多德国企业通过投资兴业和创造就业岗位,为中国的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中国商务部继续欢迎德国企业在华投资,鼓励有实力的中国企业赴德投资。双方同意,在中德联委会框架下举办投资合作论坛。
二、双方均认为,企业可根据当地投资环境吸引力自行选择投资目的地。商务部愿支持沈阳设立“中德企业合作基地”。德国即将在沈阳设立总领馆,此举体现了德国对该地区的浓厚兴趣。德国联邦经济和技术部对计划为此举办的配套经贸活动表示欢迎。
三、双方充分肯定投资咨询联络处为便利双向投资所开展的工作。商务部将推动在德设立投资促进机构,为促进中德企业扩大双向投资服务,并在此基础上支持在德成立中资企业商会。德经济部欢迎并将积极支持这一举措。双方提议加强两国投资促进机构间的合作。
四、鉴于双向投资兴趣的快速增长,中德经济合作联委会下设的法律工作组将致力于业已决定的并购合同示范条款的研究,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启动相关示范条款的编制工作,为有意在德进行并购的中国投资者或在华进行并购的德国投资者提供具有实用性的说明和指导,主要是为两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与相互投资有关的法律法规信息。
五、双方一致认为,中德生态园是中德经贸合作的重要项目,并将继续为该经济项目提供政治支持。德国可持续建筑协会制定的建筑标准已确定将在生态园中得到运用,双方对此表示欢迎。青岛中德生态园将因此成为在欧洲以外首个得到德国可持续建筑协会认证的城区。此外,双方还注意到在建设德国中心和职业培训等领域取得的具体进展。双方高度重视生态园有关程序的透明性,特别是在项目招标方面。为进一步推进项目,双方将尽力推介生态园,并尽快商定下一步工作内容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