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经济对话联合成果情况说明(全文)


  双方同意利用现有机制就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中国-东盟自贸协定等区域自贸协定加强信息交流。

  双方承诺通过中美商贸联委会统计工作组加深双边贸易统计方法交流,包括就国际贸易统计方法新趋势进行交流。

  双方认同纳入特别提款权篮子的货币应符合现有标准。鉴此,美方支持人民币在满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货币的标准时进入特别提款权篮子。

  双方欢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推进一个综合监督决定方面所作的努力,承诺支持这一进程。双方认识到对汇率政策进行严格监督的重要性,同时也支持监督活动拓宽覆盖领域,包括全球流动性、资本流动、资本账户措施、储备以及财政、货币和金融领域政策等对外部稳定产生影响的相关因素。双方注意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制定对外部门报告和溢出效应报告的工作,欢迎目前正在开展的加强对外部门分析的工作,这将加强多边分析,增强监督的透明度。

四、推动金融市场稳定和改革



  双方认识到,为实现强劲、可持续和平衡增长,双方将支持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加强金融领域改革、发展及监管。

  中美双方将致力于建设以支持实体经济为目标的健康金融体系,切实实施20国集团通过的国际金融监管框架。双方致力于加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和风险处置,建立有效的金融公司处置制度,加强金融衍生产品监管。双方承诺继续深化金融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双方支持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的目标。

  美方欢迎已公布的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中国进行的金融部门评估规划的报告,对报告广泛符合巴塞尔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表示欢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报告认为中国对银行及其境内外子行和分行的并表监管具有高质量。美方认同和欢迎中国在综合并表监管领域取得的进一步的、显著的进展。

  美国欢迎外国投资于包括金融业的各部门,并将继续承诺对于中资银行、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请,提供在类似情况下与其他外国金融机构同样的审慎监管标准待遇。美方正在积极审核和考虑中资银行的待批申请,主管当局将尽快加以处理。

  双方承诺加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及专业金融机构方面的信息合作,加强两国在交易所和交易系统建设方面的合作交流。

  为推动消费者融资,中方承诺继续按照法定程序,审批符合条件的、包括外资在内的汽车金融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在中国发行金融债券。资产证券化方面,外资金融机构与中资具有同等待遇,目前试点阶段基础资产限于信贷资产。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