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应清楚说明合同是以分项价格(完成的建筑或提供的货物)还是以总价格为基础授予,或是根据所提供的货物或工程建筑的性质,对不同部分分别用不同方法。
主要根据实际费用进行付款的合同,只有在极个别情况下,才为世界银行接受。
单个合同的规模和范围决定于项目的大小、性质和地点。对需要一系列工程建筑和设备如电、水的项目,或工业项目,通常是就土木工程和不同的工厂厂房、设备主要项目的供应和安装分别签订合同。
另一方面,如果一个项目需要有相同的,不止一个的土木工程或设备,合同的方式应该多样化,供投标人选择,这样就能不仅吸引大公司,也能吸引小公司。应允许承包商或制造商,不论大小,任意对单个合同或一组类同的合同进行投标。所有的单标或组标应同时开标和进行估价,以决定哪个单标或组标对借款人最合算(见3.8段关于投标估价程序)。
在一定情况下,譬如说涉及特殊工序或联合制造,世界银行可以同意搞包到投产或使用的合同。根据这种合同,设计、设备的供应和整个工厂的建造都包括在一个合同里。也可以同意搞责任合同,根据这种合同,除设计外,所有的货物和工程建筑的供应都包括在一个合同里。
在招标之前,要把所需工程建筑或货物的详细设计包括技术规格和其他招标文件准备就绪。然而,遇到包到投产或使用的合同或大型联合企业的合同,事先准备好技术规格也许是不适当的。这时,就需要采用一种两步走的程序,先是进行不定费用的,可作技术澄清和调整的技术投标,然后再提出带价格的建议。
1.2 通知和公告
要让国际社会及时知道(见3.1段)这种投标机会,通常是把招标通知或公告转给世界银行成员国和瑞士驻当地的代表。这些国家是所需货物或工程建筑的可能供应者。如果要求的话,也要通知世界银行。如果上述某个国家在当地没有代表,通知或公告应送交该国负责外贸的政府机构。通知和公告应同时发出。
招标公告应在借款人本国至少一家全国性报纸上刊登。
对于大型的、专门化的或重要的合同,除上述方式外,世界银行可以要求将招标的消息登在著名的技术杂志、报纸和国际上发行的贸易刊物上,并要在开标前留有足够的时间,便于有希望的投标人能取得招标文件并准备投标。
如果要花几年功夫来准备和提供某一项目的招标文件,那么就应在发出第一次招标之前六十天,如上所述向国际社会公布所需建造的建筑和所需货物和服务的类型的简单介绍,同时要求所有希望列入经常通讯名单并得到招标邀请的单位通知借方。借款人要从所有表示愿意参加的、符合条件的各方中招标。
1、3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对大型或复杂的合同来说,资格审查通常是可取的。这样就可保证只请有能力的公司参加投标。与世界银行签订的贷款协定具体规定各个具体合同是否需要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应根据有关公司是否具有完满地完成某项工作的能力,特别应该考虑:(1)经验和过去承担类似合同的情况;(2)人员、设备和工厂的能力;(3)财务状况。资格审查应按1.2段所述,刊登公告和发出通知。应把工程建筑的规模,简明的规格和合格的条件通知希望参加资格审查的全部公司。
同意给予合格的本国土木工程承包商一定幅度的优惠时,(见3.9段)这些承包商也要进行资格审查,以决定他们得到优惠待遇的合格性。
二、招标文件
2、1 总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