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于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日签署的一九九七年度中德财政合作协议中为扶贫项目安排的赠款903,875.64欧元(玖拾万叁仟捌佰柒拾伍欧元陆拾肆分)将被重新规划。如经审核符合促进条件,且作为自助扶贫计划经确认符合使用赠款的具体要求,将作为赠款用于新疆扶贫项目。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于二○○四年四月一日签署的二○○三年度中德财政合作协议中为能源效率项目安排的重新规划贷款44,187.89欧元(肆万肆仟壹佰捌拾柒欧元捌拾玖分)将被重新规划,如经审核符合促进条件,将作为贷款用于污水处理项目二期b。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于二○○三年二月二十六日签署的二○○二年度中德财政合作协议中为新疆扶贫项目安排的赠款903,875.64欧元(玖拾万叁仟捌佰柒拾伍欧元陆拾肆分)将被重新规划。如经审核符合促进条件,且作为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或社会基础设施项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提高妇女地位计划或自助扶贫计划经确认符合使用赠款的具体要求,将作为赠款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待商定的项目。
第六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于二○○三年二月二十六日签署的二○○二年度中德财政合作协议中第五条“二”段将修订如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于一九九五年七月十三日签署的一九九五年度中德财政合作协议中为中国投资银行三期项目安排的贷款3,826,371.77欧元(叁佰捌拾贰万陆仟叁佰柒拾壹欧元柒拾柒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于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九日签署的一九九六年度中德财政合作协议中为利用现代环境技术煤火电站项目安排的贷款21,178,144.32欧元(贰仟壹佰壹拾柒万捌仟壹佰肆拾肆欧元叁拾贰分)将被重新规划。如经审核符合促进条件,将作为贷款用于中国西部省区医疗二期项目(第一部分-医院设备)。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于二○○四年四月一日签署的二○○三年度中德财政合作协议第五条“一至三”段将被修订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于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三日签署的一九九三年度中德财政合作协议中为专利信息系统项目安排的贷款365,887.16欧元(叁拾陆万伍仟捌佰捌拾柒欧元壹拾陆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于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三日签署的一九九三年度中德财政合作协议中为铁路客车项目安排的贷款77,428.14欧元(柒万柒仟肆佰贰拾捌欧元壹拾肆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于一九九九年六月九日签署的一九九八年度中德财政合作协议中为现代煤火电站项目安排的贷款550,000(伍拾伍万)欧元将被重新安排。如经审核符合促进条件,将作为贷款用于污水处理三期项目的追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