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招标文件应清楚地表明上述优惠和享受优惠所具备的条件,以及评标应遵循的程序。若借款人和亚行提出要求,申请优惠的投标人应提供此类资料的补充证明材料。
附件5:
咨询
1.协助本项目实施的咨询专家的服务主要涉及:
(a)项目管理
(b)高效的运行程序
(c)预防性维护
(d)财务管理
(e)社会与环境影响监督
(f)经营计划与管理系统建立
(g)人力资源发展
(h)公司治理
咨询专家的工作大纲将由亚行与市供水公司协商确定。
2.咨询专家的挑选、聘用和服务,应遵循本附件及亚行于2002年4月颁布并随时修订的《亚洲开发银行及其借款人聘用咨询专家指南》(以下称《咨询专家选用指南》的规定执行。该指南已提供给市供水公司。
3.除下面第5段的规定之外,在咨询专家的选聘过程中,不能对某些特定咨询专家或某一特定类别咨询专家采取任何限制或有任何偏好。
4.市供水公司应按照下列程序使用质量成本选择法(QCBS)选择聘用一家咨询公司:
(a)邀请提交技术和财务建议书 邀请提交技术和财务建议书(以下称邀请书或RFP)和其他相关文件前,应在发布前获得亚行批准。为此,应向亚行提交三份包括以下内容的文件:邀请书的草本、被邀请的咨询专家名单、建议书评审标准、咨询合同草本和其他相关文件。提交建议书的时间期限不得少于60天。应在最后邀请书发布后,即刻将最终稿副本和其他相关文件提交亚行备案。邀请书中规定的技术和财务建议书的有效期自规定的提交日起通常不能超过3个月。有效期的延长必须征得亚行的同意。除非亚行另行同意,有效期包括延长期不能超过6个月。如果未能在《咨询专家选用指南》规定的有效期内签订合同,咨询专家的选聘应视为无效,需按照本段规定的程序重新开始。
(b)技术建议书的评审和得分 技术建议书评审和打分之后,应即刻将结果报亚行批准。为此,应向亚行提交三份技术建议书文件副本。
(c)财务建议书的开启 在通知技术建议书达到最低技术合格分的咨询公司或其代表参加财务建议书的开封后,当众开启财务建议书。
(d)财务建议书的评审和得分以及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的排名 财务建议书评审和打分之后,应对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进行排名。在与排名第一的咨询公司谈判前,应将财务建议书评审和得分的情况以及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的排名报亚行批准。为此,应向亚行提供以下三份文件副本:(i)财务建议书评审和得分;(ii)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的排名。
(e)合同的执行 在谈判结束后、合同签署前,应将谈判达成的合同草本报亚行批准。合同签署之后,应即刻向亚行提交一式三份已签合同的副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较大修改,应事先提交亚行批准。
5.借款人要求根据本附件第4段有关条款所挑选的国际咨询专家应该和国内咨询专家协同工作。亚行同意此项要求并且,有关协同工作的详细安排应被包括在与本附件第4段有关的建议书中提交亚行。
附件6:
项目的执行和运营;财务事宜
项目执行机构
1.哈尔滨市政府为本项目的执行机构对本项目全面负责。
项目领导组
2.项目领导组是专为本项目设立的,由哈尔滨市市长领导,由相关市政部门领导组成,提供方针政策并指导项目实施。
实施机构
3.市供水公司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直接执行本项目。通过项目管理办公室,市供水公司负责完成下列任务:(1)征地;(2)采购;(3)移民安置的执行与监测;(4)符合环境影响报告制定的措施;(5)遵守对亚行提供报告和其他公司治理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