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行双边学术会议。按需要轮流在各校举行讨论会。
在徐州中国矿业学院与柏林工业大学校际交流协议范围内:
交换教授、讲师,每年派出最多二名教师。
派研究奖学金生到柏林工业大学学习,最多二名,为期两年。
在一方举行不定期双边学术会议。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钢铁研究院和柏林工业大学(由联邦研究技术部支持的)的交流合作协议范围内:
项目负责人负责执行研究工作(先进行三年)。
双方科研机构领导人互访。
在广州暨南大学和柏林凯瑟琳·弗里德里希基金会关于培训医生的合作协议范围内:
在一九八六年和一九八七年里,德方邀请最多十名中国医生到柏林进修一年。
德方最多派出五名德国医生到中国进修一年。
在上海机械学院和汉堡高等专科学校校际交流范围内:
一九八六年将邀请两位中国电气工程学客座教授,为期六个月;
派遣二名电气工程学教授和机械工程教授进行客座讲学。
在校际交流和合作范围内:
重庆大学--布伦瑞克工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布伦瑞克工业大学
南开大学--布伦瑞克工业大学
同济大学--布伦瑞克工业大学
阜新矿业学院--克劳斯塔尔工业大学
上海化工学院--克劳斯塔尔工业大学
长沙中南矿冶学院--克劳斯塔尔工业大学
南京大学--哥廷根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哥廷根大学
南京华东水利学院--汉诺威大学
机械工业部机床研究所--汉诺威大学
北京大学--奥斯纳布吕克大学
安徽大学(芜湖)--奥斯纳布吕克大学
安徽大学(合肥)--奥斯纳布吕克大学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奥斯纳布吕克大学
北京及上海音乐学院--汉诺威音乐戏剧学院
华东水利学院(南京)--东北下萨克森州高等专科学校
每年为中国教授、研究生提供二百五十人/月的奖学金。
在高等专科学校的合作范围内提供三百人/月的奖学金。
一名汉语教师继续在哥廷根大学任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安徽省及浙江省政府和下萨克森州在中国建立高等专科学校方面进行长期合作,特别要在建立杭州、安徽和合肥高等专科学校方面进行合作。下萨克森州主要在制定学制、专业师资进修、购置设备及共同的研究项目方面给予帮助。
在校际合作范围内:
清华大学--亚琛工业大学
北京钢铁学院--亚琛工业大学
中央民族学院--比勒费尔德大学
同济大学--波鸿大学
北京钢铁学院--多特蒙得大学
武汉同济医科大学--埃森综合大学
北京医学院--埃森综合大学
天津大学--埃森综合大学
北京体育学院--科隆体育学院
成都通讯工程学院--亚琛专科大学
浙江杭州电子工业学院--亚琛专科大学
天津大学--亚琛专科大学
在南京大学和波鸿汉语学院的合作范围内:
在一九八六和一九八七年向中国大学生每年另提供十五名年度奖学金。
在浙江省和北莱茵-威斯特伐伦州关于建立宁波高等专科学校的共同协定范围内,拟支持该校的设计、制定学制、建立数据处理中心以及帮助建立建筑材料实验室;另外,在一九八六年一九八七年各向中国科研人员提供最多六名进修奖学金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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