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进口货物运输代理协议

进口货物运输代理协议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 费用结算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