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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监理合同

建设监理合同



  编号   年   第   号

  建设单位:                  (简称业主)

  监理单位:                  (简称监理方)

  根据   年  月  日双方签订的协议,业主方愿意委托监理方承担本工程的建设监理任务。

  为明确双方在建设监理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监理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投资性质:

  第二条 监理工程的范围及其工程造价

  (1)范围:

  (2)工程造价:

  第三条 监理内容及职责分工

  (1)设计阶段

  ①提出设计要求,组织评选设计方案。

  ②协助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商签勘察、设计合同,并组织实施。

  ③审查设计和概(预)算。

  (2)施工招标阶段

  ①协助设计单位与承建单位编写开工报告。

  ②确认承建单位选择分包单位。

  ③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修改意见。

  ④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与质量,并审查材料和设备供应单的资质。

  ⑤督促、检查承建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标准。

  ⑥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之间的争执

  ⑦检查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对不合格者提出试验或更换要求。

  ⑧检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验收分部分项工作,签署工程付款凭证。对严重违反规范、规程者,必要时签发停工通知单。

  ⑨鉴定隐蔽工程,参与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监督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

  ⑩督促整理合同文件和激素档案资料。

  ⑾组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初步验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

  ⑿审查工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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