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

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



  GF-2006-2503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及履约担保
  第四章 特许经营权范围与实施
  第五章 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第六章 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与建设用地
  第七章 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补偿
  第八章 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占用
  第九章 影响用户用热工程、事故的报告与通知
  第十章 供热价格
  第十一章 供热安全
  第十二章 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第十三章 特许经营期限期满的移交
  第十四章 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资产处置
  第十五章 供热质量和服务
  第十六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七章 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第十八章 法律责任
  第十九章 协议的变更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101 为规范     城市、地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活动,保障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           (地方法规名称),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程序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签订本协议。

  102 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两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      局(委)(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和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点: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103 特许经营原则
  甲、乙双方签订并付诸履行本协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遵守中国的法律;
  (2)公开、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
  (4)有利于保障供热安全和高效节能;
  (5)有利于促进城镇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中下列名词或术语的含义遵从本章的定义或解释。

  201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202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03 [供热]向热用户供应热能。

  204 [供热系统]由热源通过热网向热用户供应热能系统的总称。

  205 [集中供热]从一个或多个热源通过热网向城市、镇或某些区域热用户供热。

  206 [热力管网]由热源向热用户输送和分配供热介质的管线系统。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