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片”之全世界地区除上述第(1)条约定的属于乙方所有的地区之发行权与发行收益之外(音像制品、无线、有线、卫星电视、收费电视播映权、VOD、网络传输等载体、以及未来一切之载体)全部归甲方永久独家所有,其发行工作亦有甲方负责操作;
3. “本片”之中国境内的院线收益,除返还甲方____万元人民币后,甲乙双方按____:____比例分成。
七、“本片”中国内地(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署名为:(甲、乙公司)联合出品;(甲方公司)、(乙方公司)联合摄制。其它署名按合拍片的有关规定另议。
八、“本片”除中国内地(包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署名为:甲方公司出品,甲方公司摄制;一切其它署名由甲方自行决定。
九、甲方承诺,交付乙方发行之拷贝不做任何形式的商业放映,并对外的一切非商业性放映也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十、甲、乙双方同意,“本片”参加国内外各类电影节(展),需按规定由甲方向中国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备案。如果“本片”在国内外获奖,甲、乙双方荣誉共享,所得奖金(个人奖除外)按甲、乙双方__:__比例分配。
十一、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交予乙方发行物料(乙方自行负责有关费用)如下:1. “本片”反底一套,2. “本片”国语光学声带一套。
十二、本协议书一经签订即具备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执行,如任意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则违约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并向守约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守约方亦保留诉诸法律解决的权利。
十三、本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本协议书内诸条款如与双方___年___月 ___日签署的意向书(报批用)
十四、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