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本金 利息 其他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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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计息方式。按现行外币贷款利率计息,根据实际发生天数和发生额计算,按 结息。如因国家调整外币贷款利率水平,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也有变化时,自新利率执行之日起,乙方按新利率计收利息。
第七条 费用支付。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一切费用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第八条 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由取得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九条 贷款的监督检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监督和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应按要求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合同。
2.甲方需要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 个营业日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但只能延期一次,且所延期限不能超过原定期限。
3.甲方需要提前归还借款,应经乙方同意,乙方按规定减收甲方利息。
4.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或解除本合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合同解除后,甲方已占用的乙方贷款和应付利息,应偿付给乙方。
5.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承包、租赁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或关、停、并、转、分时,应最迟于一个月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等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甲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接受单位、新设单位或任何第三者,应经乙方书面同意,并由受让单位与乙方重新签订借贷合同。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的约定如期向乙方提交订货卡片和定货合同(副本)的,乙方有权撤销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