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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定期租船合同(期租约,参考文本)

  (D)租船人有将任何停租时间加在租期内的选择权。
  (E)如本租约所说的原因使本船延误达6周以上,租船人有解除租约的选择权。
  航速索赔 17.联系本租约第1条,如本船航速减低及/或耗油增多则由此造成的时间损失和多耗用燃料的费用,应从租金中扣除。
  征用 18.在租期内,如本船被船籍国政府征用,则租金应从征用之时停止。凡预付而不应得的租金以及征用时船上存油金额应退还租船人。如征用期超过1个月,租船人有解除租约的选择权。
  干坞 19.从上次油漆船底算起,不超过10个月,本船应在船东和租船人双方同意的方便地点和时间,至少进行干坞一次(清洗油漆船底)。
  船长责任和提单 20.船长和水手应尽快完成所有航次并提供惯常的协助。在航次、代理或其他安排方面,船长应听从租船人的指示。船长本人或经租船人要求援权租船人或其代理人按照大副或理货收据签发提供的任何提单。
  指示和航海日志 租船人应给船长各项指示和航行指导,船长应保存完整正确的航海日志供租船人或其代理人查阅。甲板、机房日志应用英文填写,最迟应于每航次完毕时交给租船人或其代理人,如未照办,则以租船人提出的数据为准,对此船东无权申诉。
  如租船人有理由对船长、船员或轮机长的行为不满,船东在接到不满的情节后,应立即调查,如情节属实,船东应予以撤换,不得拖延。
  21.装卸工人和理货员由租船人安排并作为船东的雇员,接受船长的指示和指导。租船人对雇用的装卸工人的疏忽、过失行为或判断错误不负责任,对引水员、拖船或装卸工人的疏忽或装载不合理或装卸工人的疏忽或装载不合理或装载不良造成船舶灭失,也不负责。
  垫款 22.如需要,租船人或其代理人可垫支船长必要的款项,供船方在港的日常开支,收取2.5%借款手续费,此项垫款应从租金中扣还。但租船人或其代理人认为必要时可拒绝垫支。
  冰封 23.本船不得派往或进入冰封地点,或本船到达之时,由于冰情,即将撤去或可能撤去灯塔、灯船、航标和浮标的地点,本船也不得派往或进入因冰情有危险,使本船不能顺利到达或在装卸完毕后不能驶出的地点。本船没有破冰航行的义务,但如需要,可尾随破冰船航行。
  船舶灭失 24.如本船灭失,租金在灭失之日停止,如本船失踪,租金在本船最后一次报告之日的正午停止,凡预付而不应得的租金应退还租船人。
  加班 25.如需要,本船昼夜作业(周六、星期和假日包括在内)。除非停租,租船人按每日历月定额______付给船东,作为船员和水手的加班费,不足1月按比例计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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