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即期汇票一式2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4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4份。
3.2.3 合同总价的___%,计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卖方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30天支付给卖方:
(1)商业发票正本一式4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___条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1份。
(3)即期汇票一式2份。
3.2.4 合同总价的___%,计______(大写:______),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商业发票正本一式4份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30天即支付给卖方。
3.2.5 合同总价的___%,计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买方应自_____日起,于____年内,每____个月为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办法支付给卖方。
3.2.5.1 卖方应开立分__期支付具有下述内容的远期汇票共___份,每份正、副本各1份于__时提交买方:
(1)票面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另加第___章__条规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计(大写:______);
(2)以_________日期为出票日,到期日分别为自出票日满___个月_____个月、________;
(3)以买方为付款人;
(4)带有利息条款。利息按年息___%计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体金额如下:
票期 本金 利息 本利合计
第一期:________
第二期:________
合 计:________
3.2.5.2 买方收到汇票后,于__________时即对上述分________期支付的汇票正本承兑,并交北京中国银行背书保证后送交卖方。
3.2.5.3 卖方收到汇票后应在各期汇票到期日前,分别将汇票正本提交北京中国银行,由北京中国银行提请买方于汇票到期日后一天支付给卖方。
3.3 按本合同第___章和第___章规定,如果卖方应支付赔款或/和罚款等有关款项时,买方在按本章第3.2.2条和3.2.3条规定支付货款时有权从货款中扣除。
3.4 买方支付本章第3.2.1条所规定的货款时,应向卖方提交中国银行总管理处营业部出具的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___%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证函(保证函格式详见本合同第___附件)。
3.5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均由买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均由卖方负担。
__________
注:方案二各项条款适用于延期付款的情况。
第三条 支付(方案三)
3.1 本合同项下买方和卖方的支付均以电汇进行。买方向卖方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____银行。卖方向买方的付款应通过____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3.2 本合同第二章规定的合同总价,由买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____银行按照北京中国银行与_____银行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的买方信贷协议的规定并按下列比例和方式支付给卖方:
3.2.1 合同总价5%(百分之五)预付定金,即_____(大写:_______)在买方收到卖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30天支付给卖方;
1.卖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1份,或有关当局关于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确认书;
2.由____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合同总价5%(百分之五)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1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第___号附件);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的形式发票一式4份;
4.即期汇票一式2份。
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将上述单据提交买方。
3.2.2 合同总价的90%(百分之九十),即____(大写:_______),买方应于卖方按本合同第四章规定交货后,买方在收到卖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30天,并按上述的买方信贷协议的规定将每批发货价格的90%(百分之九十)支付给卖方: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注明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和:“运费由_____支付”字样的海运提单正本3份,副本3份;
2.商业发票正本一式4份;
3.详细装箱单一式4份;
4.制造厂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书一式4份。
5.即期汇票一式2份。
3.2.3 合同总价的5%(百分之五),即: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按本合同第八章第___条规定在本“合同工厂”为买方验收后,买方在收到卖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30天按上述买方信贷协议的规定支付给卖方:
1.双方签署的验收证书1份;
2.商业发票正本一式4份;
3.即期汇票一式2份;
4.由__________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为合同总价5%(百分之五)的不可撤销保证函正、副本各1份,其有效期按本合同第___章规定,应到本“合同工厂”的保证期满时截止(详见本合同第___号附件)。
3.3 若卖方应按本合同第___章第____条规定支付迟交货罚款时,则买方有权从本合同第三章3.2.2条和3.2.3条的付款中扣除。若卖方应按本合同第___章___条,第___章___条和___条的规定支付赔偿和/或性能罚款时,则买方有权从本合同第三章第3.2.3条规定的付款中扣除。
3.4 在买方支付本合同第三章3.2.1条的款项时,买方应向卖方提交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95%(百分之九十五)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1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______)。
3.5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由买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由卖方负担。
____________
注:方案三各项条款适用于“买方信贷”的情况。
第四条 交货和交货条件
4.1 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个月内分____批将本“合同工厂”的“设备”交付完毕。
总毛重大约为___公吨。___总体积大约为___立方米。
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交货港口为________,到达港口为中国_____。
4.2 卖方在合同生效日后___月内,应向买方提交初步交货计划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项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大约总重量、大约总体积、交货时间、交货港口等),并提出超大、超重设备的尺码(长、宽、高和体积)和大约重量,以及危险品、易燃品在运输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不能拆卸的单体设备重量最大限度为30公吨,体积最大限度为长15米,宽3米,高3米。凡超过此限度的货物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后2.5个月内向买方提供草图一式6份,经买方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买方应于收到上述草图后一个月内用电传或信件确认,否则卖方即开始制造。
至迟不超过第一批交货前___个月,卖方应向买方提交最终交货计划一式6份。内容包括合同号、批次、项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设备材料的大约毛净重、每件货物的大约尺寸、(长、宽、高)体积、交货港、每吨的交货时间以及超大、超重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和危险运输措施及注意事项的说明。
4.3 已装船的提单日期为设备的实际交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