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于旅馆、饭店)

  (6)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
  (7)协助合营企业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它工作人员。
  (8)负责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1)按3·4的规定,及时将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运抵中国港口。
  (2)协助办理设计委托,审查设计方案等工作。
  (3)协助合营企业招聘外国籍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4)指派能胜任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饭店筹建工作。
  (5)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在国外选购机械设备,配件等事宜。
  (6)培训合营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
  (7)负责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董事会



  7·1 合营企业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    名,乙方    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名,由   方委派。

  7·2 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会的任期为四年。任期届满后,如获继续委派的,可以连任。

  7·3 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召开,均按合营企业的章程执行。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8·1 合营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   方推荐。副总经理  名,由甲方推荐  名。乙方推荐  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   年。

  8·2 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
  合营企业将根据本企业的业务需要,设立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8·3 正副总经理由合营企业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