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维利有限公司股东变更及更名的批复
(商合批〔2007〕984号)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关于维利有限公司股东变更及更名的请示》〔中海发(2007)637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收购中国海运(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维利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后,“维利有限公司”更名为“中海发展(香港)维利有限公司”。
二、请要求境外企业主要负责人向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经济部)重新报到登记。境外企业要对安全、质量、知识产权、社会责任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