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法律信息 | 法律新闻 | 案例 | 精品文章 | 刑事法律 | 民事法律 | 经济法律 | 行政法律 | 诉讼法律 | 合  同 | 案例精选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法律常识 | 司考题库 | 
法律图书 | 诉讼指南 | 常用法规 | 法律实务 | 法律释义 | 法律问答 | 法规解读 | 裁判文书 | 宪法类 | 民商法类 | 行政法类 | 经济法类 | 刑法类 | 社会法类 | 案例趋势 |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部署2008年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部署2008年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
(办场字[2007]113号)


国家林业局南方、北方林木种子检验中心:
  根据《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决定委托你中心(委托书见附件1)对有飞播任务省(含自治区,下同)和产种大省的林木种子及重点工程造林使用的苗木进行质量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省份
  (一)林木种子: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河南、陕西。
  (二)苗木:吉林、黑龙江、山东、四川、贵州、新疆。
  二、抽查依据
  《种子法》、《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主要林木目录(第一批)》、《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等。
  三、检测依据
  《林木种子检验规程》(GB2772-1999)、《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7908-1999)、《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等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和良种审定公告。
  四、抽查内容、检测项目
  (一)抽查内容
  1、主要林木品种审(认)定情况,是否具有林木良种审(认)定证书。
  2、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标签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具有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销售的林木种苗是否附有标签。
  3、林木种苗质量自检情况,林木种苗生产者、经营者对生产、经营的林木种子或苗木是否进行质量检验,并向购种苗者提供林木种苗质量检验证书。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律信息 | 法律新闻 | 案例 | 精品文章 | 刑事法律 | 民事法律 | 经济法律 | 行政法律 | 诉讼法律 | 合同 | 案例精选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法律常识 | 
法律图书 | 诉讼指南 | 常用法规 | 法律实务 | 法律释义 | 法律问答 | 法规解读 | 裁判文书 | 宪法类 | 民商法类 | 行政法类 | 经济法类 | 刑法类 | 社会法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