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阁兰珂株式会社的批复
(商合批〔2007〕968号)
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上海市外经贸委关于赛力(上海)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在日本设立阁兰珂株式会社的请示》(沪经贸外经〔2007〕422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赛力(上海)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在日本独资设立阁兰珂株式会社。该境外企业注册资金和投资总额均为100万日元(约合0.85万美元),以现汇出资。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为:投资咨询、商务咨询、物业管理及其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咨询类服务。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你委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四、企业在境外注册成立后,请督促其将注册文件报你委备案,并按照《
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境外企业的年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