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中国二重进出口公司驻瑞士办事处的批复
(商合批〔2007〕964号)
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关于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申请设立驻瑞士办事处的请示》(〔2007〕二重集团公司发字第196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集团公司所属二重集团德阳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在瑞士设立办事处。
二、办事处业务范围为:市场拓展、客户联络、市场调研、售后服务。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商务部(合作司)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机构批准证书》。
四、请你单位选派政治素质好、熟悉业务、懂外语、身体健康的同志赴国外开展工作。办事处负责人应按《
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规定向我驻瑞士使馆经商处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驻外使领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