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转发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和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监总厅应急〔2007〕1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确保2007年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任务的完成,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应急办召开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和调查工作会议,对预案编制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并印发了《
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和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现将该
《通知》转发你们。
请各单位借鉴北京市的做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切实做好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和调查工作,确保今年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覆盖率100%目标的实现。
附件:
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和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
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印发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和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应急办发〔2007〕5号)
各区县应急委,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国资委、市国防科工办、市体育局、市园林绿化局、市药监局、市旅游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全国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座谈会精神,建立健全本市应急预案体系,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13号)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52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和调查工作方案》,经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