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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实施发展现代农业重点行动的意见

  (十)继续加强农民转岗就业培训
  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力度,提高补助标准和培训质量,对1 000万农民开展进城务工公共知识的引导性培训,对其中350万农民开展转产转岗就业前的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拓展培训和就业领域,加强农产品加工业、地方特色产业、农村服务业等相关技能培训。加大项目监管力度,完善项目管理方式,举办阳光工程管理人员培训班,开展对阳光工程管理评价。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务洽谈会、招聘会、对接会,发育劳务中介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阳光工程取得的成效。
  (十一)深入开展“蓝色证书”培训
  大力开展农民工就地就近定向转移到乡镇企业的技能培训、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定向转移培训50万人次,新入厂职工培训50万人次,职业技能考核鉴定8万人,组织开展3期西部乡镇企业人员培训班、1次“送教进藏”活动、3~4期职业技能考评员培训班和1期督导员培训班等。
  (十二)扎实推进农村实用人才培养
  争取启动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深入推进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百万中专生计划”,培养中等实用人才10万人,开展“全国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表彰活动”,在全国范围内遴选表彰一批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召开“全国农村实用人才工作会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农业部成立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整个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各省区市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质量。
  (二)集中优势,形成合力
  整合农业科研、推广、培训等方面项目资金,同时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科研、教学、推广、培训单位和专业合作组织、农民技术协会、农业龙头企业的作用,选择重点地区和重点产业,集中优势,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形成突破。
  (三)规范管理,加强督查
  根据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评估办法,形成有效的管理、评价、激励和监督机制。组织力量定期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保证行动顺利推进。
  (四)及时总结,扩大宣传
  对行动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及时总结经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行动成效,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农业科技、尊重农业人才的良好氛围。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类农业科技力量充分发挥作用,调动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积极性。
  七、责任分工
  根据工作措施和要求,落实任务到司、工作到处、责任到人。
  (一)负责人
  危朝安副部长、朱保成组长
  (二)牵头单位
  第一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负责人张凤桐;第二牵头单位人事劳动司,负责人李昌健。
  (三)参加单位
  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发展计划司、财务司、国际合作司、种植业管理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畜牧业司、农垦局、乡镇企业局、渔业局、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乡镇企业发展中心、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四)工作分工
  1.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性。负责人是科技教育司陈凤秀。参与单位有:财务司、计划司、人事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业司、渔业局、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具体工作由科教司科技推广处负责。
  2.积极探索农业科技创新机制。负责人是科技教育司杨雄年。参与单位有:农垦局、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具体工作由科教司政策体系处刘艳、科技推广处负责。
  3.着力推进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人是科技教育司张凤桐、杨雄年、陈凤秀。参与单位有:财务司、发展计划司、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具体工作由科教司政策体系处、财务司预算处负责。
  4.深入实施重大农业科技项目。负责人是科技教育司石燕泉。参与单位有:财务司、种植业管理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畜牧业司、农垦局、乡镇企业局、渔业局、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具体工作由科教司科研计划处、引进开发处、科技推广处、政策体系处负责。
  5.认真开展品种权执法试点。负责人是科技教育司杨雄年,具体工作由知识产权处负责。参与单位有:财务司、种植业管理司、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6.加快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人是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袁惠民,具体工作由经营体制处负责。参与单位有:办公厅、人事司、政法司、计划司、财务司、科技教育司、种植业司、畜牧业司、兽医局、渔业局、农机化司、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畜牧业总站、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农机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经管总站。
  7.大力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负责人是科技教育司陈凤秀,具体工作由科技推广处负责。参与单位有: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市场与经济信息司、财务司、国际合作司、种植业管理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畜牧业司、农垦局、乡镇企业局、渔业局、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8.全力推动农业科技下长乡。负责人是科技教育司陈凤秀,具体工作由科技推广处、综合处负责。参与单位有:发展计划司、财务司、种植业管理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畜牧业司、农垦局、乡镇企业局、渔业局、农业科学院、水产科学研究院、热带农业科学院、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9.广泛开展农民科技培训。负责人是科技教育司陈凤秀,具体工作由教育处负责。参与单位有: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发展计划司、财务司、种植业管理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畜牧业司、农垦局、乡镇企业局、渔业局、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央农广校、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10.继续加强农民转岗就业培训。负责人是科技教育司陈凤秀,具体工作由教育处负责。参与单位有: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发展计划司、财务司、种植业管理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畜牧业司、农垦局、渔业局、中央农广校、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11.深入实施开展“蓝色证书”培训。负责人是乡镇企业局王秀忠,具体工作由科教质量处负责。参与单位有:科技教育司、经管司、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中央农广校、乡镇企业发展中心。
  12.扎实推进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人是人事劳动司李昌健,具体工作由人事劳动司人才工作处、财务司预算处负责。参与单位有:科技教育司、财务司、发展计划司、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中央农广校。

  附件6:
农业产业化和组织化水平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提升农业产业化和组织化水平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农业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实施农业产业化和组织化水平提升行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总目标,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主线,以完善带动农户的组织制度和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为途径,推动体制机制创新,重点拓展和优化农业产业链,发展一村一品和农产品精深加工,通过市场引导、龙头带动、农民参与、政策扶持、政府服务,全面提升农业的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和组织化水平。
  二、总体目标
  力争到“十一五”期末,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有新发展,壮大一批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集群,培育一批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和超过50亿元的龙头企业,认定500家“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农业产业链建设和主导产业集聚有新突破,按照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促进产业集聚,建设高标准原料生产基地,加快培育一批全国性示范专业乡镇、专业村,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新格局;农产品加工水平有新提高,主要农产品初加工以上加工转化率达到60%,二次以上加工的产品占其产量比例达到40%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产值之比超过1.5:1;农产品品牌建设有新进展,培育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农产品400个以上,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带动农户功能有新拓展,力争有40%的农户进入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域,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吸纳农户占农户总数的比重力争达到30%,培育与国际规则接轨的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组织创新,提高农户开拓市场能力
  结合新农村建设,实施农业产业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和一村一品特色产业项目,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效益好、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着力拓展和提升农业产业链,推动优势产品向优势产业集中,优势企业向优势区域集聚,形成一村一品、一品一社,一乡一业、一业一企的发展格局,带动更多农户进入市场,加快创立一批市场竞争力强、占有率高的名牌产品,扶持有条件的专业村和名牌农产品走向国际市场。
  (二)完善体制机制,提高带动农户增收能力
  密切利益联结关系,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使农户得到加工、流通环节的合理利润,分享产业发展的实惠;依托农业产业化组织,积极开展农业保险试点,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提高农户抵御风险、抗灾增收的能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实现合作增收;培育壮大专业大户、农村经纪人队伍,发展行业协会、商会,提高行业内企业的谈判地位,维护企业和农户的合法权益。
  (三)鼓励科技创新,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
  健全完善龙头企业技术创新机制,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对接,组建技术创新机构,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依托大型龙头企业建立区域科技研发中心,提高集成创新能力;引进、研发、推广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加工程度深、增值水平高的产品和产业;鼓励产业化经营组织采取多种方式,推动科技进村入户,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科研单位合作,积极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建立农产品质检制度和生产记录等可追溯制度,完善质检手段,推进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促进区域合作,提高资源有效利用能力
  根据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引导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结合自身发展需要,积极开展跨区域经营,促进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组织东部地区的龙头企业到西部投资开发,加强东西合作;开展产销衔接,引导优势产区与销区紧密合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绿色通道”建设,培育产加销一体、国内外市场贯通的农产品营销体系;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和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大农产品出口,并到境外开发农业资源,拓展国际市场。
  (五)加强理论研究,提高科学指导工作能力
  用理论创新的成果推动和引导工作创新,提高农业部门运用市场规律指导农业产业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一村一品发展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重点研究拓展和优化农业产业链政策、农业产业化新型利益联结模式、产业化在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新农村中的功能与作用、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政策、国内外农产品加工重大关键技术、一村一品发展模式及政策支持等重大问题。
  四、工作措施和重点项目
  (一)农业产业化项目
  结合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围绕优质粮食产业发展工程,重点对从事大豆、小麦、水稻、玉米加工的龙头企业,以及从事油料、水果、蔬菜、畜产品、水产品及特色产品加工的龙头企业开展生产基地建设进行扶持;对开展“龙头企业+中介服务组织+农户”试点的龙头企业,在其帮助农民进行农产品收购、运输、仓储、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扶持;在部分有工作基础的地区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对龙头企业为农民提供保费给予补助。
  (二)一村一品特色产业项目
  重点支持特色蔬菜、名优果品、特色畜禽、特色水产、名优茶叶、名优花卉、食用菌、中药材、蚕桑等名优特新产品,示范带动一大批专业村和专业乡镇,培育主导产品和产业,进一步推动一村一品发展,实现产业强村富民,夯实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
  (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项目
  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合作知识培训、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推广、产品质量标准与品牌认证、市场营销、农产品加工、市场信息等服务给予扶持。通过示范项目建设,建立健全专业合作组织各项管理制度,增强合作组织生产、技术、加工、贮藏、运销等服务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四)全国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建设项目
  结合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现状及特点,利用现有的农产品加工基础条件和设施,通过购置技术研发仪器设备,建立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农产品加工装备研发分中心和以内蒙古伊利集团、九三油脂等企业为依托的乳品、大豆、蔬菜、小麦、稻米、猪肉、牛肉、果汁加工技术研发分中心。通过3~5年的建设,基本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全国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对国内成熟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组织推广。配合有关方面对国外成熟的技术装备组织引进。
  五、2007年重点工作
  (一)继续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依托农产品优势产业带,重点建设一批产业关联度大、精深加工能力强、规模集约水平高、辐射带动面广的龙头企业集群示范基地。开展龙头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组织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对接,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开展龙头企业建设新农村试点,召开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经验交流总结会。完成第三次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推动开展第四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开展龙头企业创名牌活动,组织龙头企业参加相关国际农产品展销展示,举办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产品展示洽谈会。开展玉米产销衔接和区域合作活动。
  (二)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纳入“五五普法”内容,加强普法宣传。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标准化生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全程管理。对申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支持。评定“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百家示范社”,表彰一批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及先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优秀业务辅导员及先进辅导单位。建立“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网”,吸收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为会员。
  (三)重点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
  推动出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文件,做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举办农产品加工与现代农业研讨会,组织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召开全国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工作会议;组建第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推广节能高效脱水蔬菜加工重大技术、花生加工关键技术,举办科研单位与企业参加的加工关键技术对接活动。修订农产品加工标准制修订指南,组织专家编制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开展创建节约型企业活动。举办第三届农产品加工与奥运经济精品展。
  (四)培育发展一村一品
  指导各地制定一村一品发展规划,逐步完善扶持政策措施。开展一村一品专业村(含农场,下同)试点示范。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命名一批发展一村一品的专业村和专业乡镇。召开全国一村一品工作会议,举办发展一村一品座谈会。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一村一品引资引智活动,组织一村一品特色产品参加国内外农产品展销展示。参加第四届一村一品国际研讨会。
  (五)不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继续开展“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试点。依托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业保险试点,积极探索通过政府适当补助、龙头企业联保、设立风险基金等方式。总结推广龙头企业通过开展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为农户提供种养技术、市场信息、生产资料和产品销售等多种服务的做法和经验。引导各地规范发展订单农业,完善合同内容,提高订单履约率。
  (六)切实加强基础工作
  建立和完善农业产业化和一村一品统计指标体系,并对2006年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探索建立农产品加工业统计制度。修订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研究开发农民专业合作社统计信息管理软件。完善农业产业化信息网和农产品加工国际标准跟踪网站建设。编写出版《中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报告》和《中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报告》。开展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村一品、农产品加工业创业辅导等方面人员培训。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乡镇企业局按照分工牵头组织实施各项具体任务,落实相关责任。各有关司局和单位按照分工参与实施,做好协调配合。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整体协调推进。
  (二)整合资源
  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优势,形成多方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积极争取发展改革、财政、商务、银行等部门的支持,形成推进行动的合力。在不改变现有计划、资金、项目运行方式及隶属关系的条件下,引导农业综合开发、阳光工程、生态富民工程、农业科技入户、百万中专生培养计划、质量标准化、测土配方、苹果套袋、良种补贴、科技示范场、养殖小区、农产品加工与促销等部内实施的相关工程与项目资金,向农业产业化和组织化水平提升行动倾斜,统筹协调行动的各项工作,形成实施行动的资金保障。
  (三)跟踪指导
  任务具体承担单位要及时交流工作进展情况,遇有重大情况要加强沟通,确保行动实施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实施目标管理,建立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在行动实施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加强动态管理,总结阶段性成果,及时掌握行动实施的进展,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和新办法,确保行动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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