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中建材国际沙特配件及物流公司的批复
(商合批〔2007〕948号)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
《关于成立中建材国际沙特配件及物流公司的请示》(中建材外发〔2007〕482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集团公司所属中建材国际装备有限公司与沙特SAMAMA公司在沙特阿拉伯合资设立“中建材国际沙特配件及物流公司”。该境外企业注册资金和投资总额均为10万美元(约合当地货币35万里亚尔)。其中,中建材国际装备有限公司以现汇出资5.1万美元,占51%股份;外方公司占49%股份。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为:零配件销售;工程咨询及建材技术服务;建材产品及装备的进出口贸易业务等。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我部(合作司)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四、企业在境外注册成立后,请督促其将注册文件报你公司备案,并按照《
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境外企业的年检工作。中方主要负责人抵沙后,应按《
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向我驻沙特使馆经商处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领)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