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中石化国际事业(中东)有限公司的批复
(商合批〔2007〕933号)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关于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在阿联酋设立子公司的请示》(中国石化外〔2007〕577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集团公司下属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在阿联酋迪拜独资设立“中石化国际事业(中东)有限公司”。该境外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均为200万美元,以现汇出资。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为:设备材料、石油化工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我部(合作司)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四、企业在境外注册成立后,请督促其将注册文件报你公司备案,并按照《
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境外企业的年检工作。中方主要负责人抵迪后,应按《
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向我驻迪拜总领馆经商室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领)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