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田湾核电站监管经验交流活动纪要》的函
(国核安办〔2007〕161号)
国家环保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国家环保总局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环保总局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环保总局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环保总局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苏州核安全中心,机械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机械院核设备监造中心,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核动力运行研究所:
2007年10月17日至20日,我局在浙江杭州举行了田湾核电站监管经验交流活动。现将活动纪要印发给你们,请按纪要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田湾核电站监管经验交流活动纪要
2.参加人员名单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田湾核电站监管经验交流活动纪要
为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高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国家核安全局于2007年10月17日至20日,在浙江杭州举办了田湾核电站监管经验交流活动。国家环保总局核安全管理司、国家环保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苏州核安全中心、机械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机械院核设备监造中心、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核动力运行研究所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共37人出席了活动(名单见附件二)。
本次活动共征集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把好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关》等有关田湾核电站监管经验交流论文26篇,与会代表报告了16篇,内容涉及核安全监督管理、项目管理、调试监督、重要设备缺陷和不符合项处理、运行事件审评及经验反馈等。活动还对我国核电站的核安全监督大纲和程序的编制工作进行了讨论和布置。
本次活动充分肯定了自田湾核电站建设开始以来国家核安全监管部门及其技术后援单位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通过田湾核电站项目建设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不仅大大促进和提高了田湾核电站的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水平,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和提高了俄方参与单位的管理和技术水平,同时也提高了我国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锻炼了监管队伍。
通过交流,参加人员达成如下共识: